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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注册登记证明》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 2016-11-07 11:17:37

我们知道,报关单位需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办理报关业务。那么,对于那些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他们应该怎么办呢?

答案是

办理临时注册登记

下列单位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

■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

■临时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的单位;

■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需注意以下几点

需备案

临时注册登记单位在向海关申报前,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拟进出境口岸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需提供证明材料

办理临时注册登记,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委派证明或者授权证明以及非贸易性活动证明材料。

临时注册登记证明√注册登记证书×

临时注册登记的,海关可以出具临时注册登记证明,但是不予核发注册登记证书。

有有效期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但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最长为1年,有效期届满后应当重新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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