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资讯中心 > 正文

资讯中心

咨询热线

19528005090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3 07:29:08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如您有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出口退税等方面的业务或疑问可以拨打我们的服务电话0532-87890025,盛方财税祝您心情愉快。

 


QQ业务咨询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