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市场主体需要报送年报?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在市场监管(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什么时间报送?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报送年度报告宜早不宜迟,避免集中到最后期限报送,可能会因为网络拥堵而不能成功报送年报
通过什么方式报送?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sd. gst..gov.cn),或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ww. adaic.gov.cn)进入“企业公示平台(年报入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页面上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行年报填报
对于个体工商户,除了前面的报送方式外,还可以关注“青岛工商”微信公众
号,通过“办事服务”一“个体工商户年报”,用手机报送年报。
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管(工商)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咨询电话:
注册监管科(江城路198号)-87868956
城阳市场监管所(正阳路以南)87867112
正阳路市场监管所(正阳路以北)6895805
流亭所市场监管所84718207
夏庄市场监管所87871153
惜福镇市场监管所87881099
棘洪滩市场监管所87909517
上马市场监管所878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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